各单位:
依法依规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疫苗接种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人群。为进一步有序推进公司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分类组织。教职工由人事处牵头组织;本科生由党委学工部牵头组织;研究生由党委研工部牵头组织;离退休职工由离退休处负责组织。接种地点为校医院后楼一层或前楼四楼。
2.分批有序接种。疫苗供应充足,公司将逐批次组织各
单位师生进行疫苗接种。根据校医院每天提供疫苗的供应量,由各牵头部门组织协调,各单位通知师生具体接种时段,并在具体时段安排专人到现场督促协调。为了避免人员在预防接种点聚集(上午8:00-9:00易产生聚集),请未接到通知的师生暂时不要前往校医院进行接种。本次接种第一、第二针剂均可接种。
3.接种要求
(1)接种时,请佩戴口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智能手机来接种疫苗;请勿空腹接种。
(2)来接种点前打开“健康陕西公众服务”小程序的“接种信息登记”完成登记,并在接种点出示健康卡二维码核验信息即可快速接种,减少等待、减少接触、提高效率。
4.接种禁忌
(1)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暂缓接种。
(5)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暂缓接种。
集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