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 年度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取得的优秀成果(论文、调研报告等)。
二、成果设置
本次评选设一等优秀研究成果、二等优秀研究成果、三等优秀研究成果。
三、评选条件
1.参评成果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2.参评成果可为学术研究类成果,如论文;可为用于内部呈报的咨政研究类成果,如调研报告等。书籍不列入参评范围。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又要对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4.主题明确,论证充分,内容翔实,文字流畅,力戒空话套话并具有原创性。
5.不涉及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内容及不宜公开的研究成果不在评选范围内。
四、参评事项
1.每篇成果作者数量不得多于 3 人,作者署名一经申报,不得更改。
2.每篇成果篇幅不超过 1 万字。材料电子版格式应为Word 文档,文件名称、内容格式要规范统一(格式见附件)。
3.请各单位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前,统一将《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参评成果材料及《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南校区国际交流中心40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宣传部邮箱dwxcb@nwafu.edu.cn。
联 系 人:张鹏
联系电话:87082826
附件:1.陕西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申报表
2.申报材料格式
3.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2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