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公司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根据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核工作组
组 长:李万强
副组长:滕艳萍
成 员:田志强、王宝平、路伟伟、蒋亚辉
全面负责公司的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全院各党支部书记
三、考核内容
2022年度党支部工作考核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部署要求和校院两级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突出“深化巡视整改,加强创新团队和创新能力建设”年度工作主题,教职工党支部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等开展工作,推进党建和教学科研管理服务深度融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员工党支部围绕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员工理想信念根基,引导员工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教育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三会一课”和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落实情况。
2.管理党员。党员发展、党员培训、党籍管理、党费收缴、党员激励关怀帮扶等工作,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情况。
3.监督党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规守纪及时到位情况。
4.组织师生。引领带动师生投入业务和学习情况,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
5.宣传师生。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决议,注重发现树立、宣传推广师生身边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情况。
6.凝聚师生。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有机融入教师教学科研、员工学习生活情况。
7.服务师生。常态化了解师生困难诉求、倾听师生意见建议,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帮扶机制运行情况。
四、考核步骤
(一)总结自查及述职评议
1.总结自查(2023年2月24日前)
各党支部对照《教职工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员工党支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1、2),对年度工作认真进行自查、梳理和总结。
2.撰写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2023年3月1日前)
各支部书记按照述职评议考核7个方面内容,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一般应体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措施及成效、存在问题以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举措等方面。(任职时间不足3个月的党支部书记代表所在党支部进行工作述职,同时报告调研了解的党支部突出问题、履职尽责抓党建的认识体会和思路举措。)
3.现场述职评议(2023年3月3日14:30)
采取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方式开展,各党支部书记个人述职汇报总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述职评议会以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的形式进行,评议组成员在听取现场述职汇报的基础上,对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现场测评,集中评议各党支部书记述职情况。
(二)确定和运用综合评价结果
依据述职测评结果,结合日常掌握情况,对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好”,75-89分为“较好”,60-74分为“一般”,59分及以下为“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评价为“较好”或以下等次的一般不低于30%。综合评价结果向各党支部书记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公司将进行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整改落实
党支部要认真梳理分析查摆的问题和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五、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作为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有效方式,对2022年开展工作认真梳理总结,形成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报告。
2.各党支部于3月2日前将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报告发党政综合办蒋亚辉。
附件:
公司党委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