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365英国上市公司集团教师学术休假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发〔2013〕26号)、《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第一批下放权责清单》(公司党发〔2016〕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下半年教师学术休假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按照文件规定,申请学术休假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教师岗位工作,任正高职称满5年或任副高职称满5年。
2.近5年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二、休假时间
2021年下半年。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统筹安排教师享受学术休假。各单位享受学术休假的教师数应控制在本单位教师总数的5%之内。
2.申请学术休假人员由各单位审批,并于2021年7月5日之前将同意休假教师审批表(附件1)报人事处(国际交流中心512室)备案。
联系人:李林 颉登科 联系电话:029-87082871
附件:
人事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