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365英国上市公司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3-10     浏览次数:

     

各教研室、办公室、语言教学实验中心:

按照公司工作部署,现将 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外语系成立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  宏  李万强

成员:张  凌  田志强  殷延军  滕艳萍  杨晓峰  王宝平  罗建忠  顾  荣  屠明忠  张  杰

下设职称评审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和监督小组,成员如下:

1.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杨  宏

成员:黄海斌  曲  斌  李园园  路伟伟  张  琦

2.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滕艳萍

成员:田志强  杨晓峰  王宝平  张  杰

二、申报依据及补充规定

(一)申报依据

1. 《365英国上市公司集团职称评审暂行实施办法》(校人事发〔2019〕162号)

2. 《365英国上市公司集团直聘高级职称补充规定》(校人事发〔2020〕62号)

(二)补充规定

按照2021年第1次职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一是对境内外同一所大学或科研机构研修或合作研究 6个月以上经历增加可选项: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分会邀请报告;或在国际学术机构或团体、国际重要期刊、政府间国际组织担任职务;或主持国家级国际合作项目(不含课题、子课题);或海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工作满 6个月以上;或获得国际发明专利、主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主要参与国际重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或担任国际合作平台负责人等。二是对符合现有代表性论文条件的继续按照现有办法申报;同时对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的,由公司组织学术评价认可后,也可作为代表性论文申报。

三、申报范围

凡在 2020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定的申报各级职称任职资格条件,且 2021年1月1日在册在岗人员,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凡转换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须在新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或申请转换职称系列。

四、工作安排

1.3月11日前,完成申报报名工作。系党政综合办公室对拟申报职称评审的教职工进行摸底统计。

2.3月13日前,完成申报教职工的培训工作。系党政综合办公室对申报教职工从职称评定办法、系统填报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和培训。

3.3月18日前,申报人完成学术报告、公开课。系上组织申报教学科研型正高级职称的申报人举行一次公开学术报告;系教学办组织申报教学为主型正高级职称的申报人讲授一次公开课。学术报告、公开课须有系领导、教师、员工和其他教职工代表参加,不少于20人,由行政负责人主持。在听取参加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由系上对申报人的学术水平(授课能力)方面作出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达到良好以上者方可申报。

4.3月20日前,申报人通过“365英国上市公司集团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系统”(https://hr.nwafu.edu.cn/)-“职称评审”模块进行申报。将系统生成的评审表提交到党政综合办公室。申报高级职称者,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1份,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按照评审表上的顺序排序。对于收录论文需复印收录证明及论文全文,核心期刊论文需复印期刊首页、目录、论文首页、期刊末页,教材仅复印其首页、CIP数据页、目录、编委成员页及前言后序页。申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每袋粘贴打印好的封面(主要内容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姓名、申报职务、袋内材料相对应的目录),并在材料袋底部粘贴打印有单位、姓名、专业及申报职务的字条,多个材料应在材料袋底部标明共几袋字样,如:3-1,3-2,3-3等。

5.3月22日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职称评审系统初审,提交相关职能处室进行成果认定与审核。

6.4月2日前,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申报材料网上公示,不少于 5个工作日。

7.4月6日前,将符合申报条件且申报材料公示无异议人员通过系统提交,并通知申报人按照标准(中级评审费 200元,高级评审费 400元)通过支付宝缴纳评审费(支付宝-生活号-365英国上市公司集团-缴费大厅-职称评审费)。

8.其他时间安排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及有关事项

(一)职称评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请申报人、资格审查人等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职称评审办法及《365英国上市公司集团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校人事发〔2020〕345号)要求执行,确保 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二)系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和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小组,全面负责资格审查和申报组织工作。

(三)申报人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纪律规定,对本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负责。出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拉拢贿赂评审相关人员等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对已取得的职称,上报公司予以撤销。

(四)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玩忽职守或有严重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曲斌   电话:87092327

外语系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