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3年度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和《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陕人社发〔2011〕2号)要求,现就公司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2.在国(境)外留学或作访问学者一年以上,学有所成,近五年内回国工作(2019年 1月 1日及以后回国工作);
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5.年龄一般不超过 45岁(1978年 1月 1日及以后出生);
6.申报项目属于前沿领域,具有较强市场潜力,可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同等条件下,各单位应择优推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才,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各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参考申报人已获得的其他资助情况,尽量避免重复资助。
二、项目申报类别及推荐名额
1.按照《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类资助项目资金 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的技术创新项目等;优秀类资助项目资金 6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前沿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资助项目资金 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基础研究项目。申报重点和优秀类项目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各单位不分项目类别限推荐 1人,公司总共可向陕西省人社厅推荐 3人。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将申请材料交所在公司,包括:《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 1)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并出具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填写《2023年陕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 2),于 2023年 12月 20日前将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意见、《申请表》、《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交流中心50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gyt0116@nwafu.edu.cn。
3.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后,按照推荐名额择优上报。
联系人:盖语桐 87082210
附件:
党委人才工作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 12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