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办〔2023〕20号)精神和《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公司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本批次公司推荐指标为8人,各单位限推荐1人。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二)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科学家精神,潜心一线教学科研工作。
(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7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对在本项目支持期内,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青年人才不再推荐。
(六)对符合上述条件,并入选公司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的人员,将优先推荐上报。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填写《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单位党委对申报材料中涉及政治立场、政治倾向和国家安全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把好推荐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
(三)专家评审。公司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把关、择优推荐。
(四)公示上报。公司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月3日下午18:00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国际交流中心509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yt0116@nwafu.edu.cn。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陕西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书1份(申报书内填写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及推荐单位意见)。
联 系 人:盖语桐 029-87082210
党委人才工作部(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