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集团专职或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近3年内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同类型或相似类型的表彰的个人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持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理论功底扎实。坚持参加各类理论学习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理论水平高。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认真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具有思政工作丰富实践经验和深厚理论水平,政策把握到位,实践能力强。近三年在省级报刊或相关刊物上发表思政工作相关专业论文、稿件。
3.创新精神突出。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守正创新,不断推进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工作创新,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基础夯实。紧密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手段,梳理总结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成果和经验,相关经验和做法在有关会议、刊物上推广、报道、刊发。
4.工作能力较强。热爱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富有成效的调研活动,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密切联系师生,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及时有效地化解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风险。本人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表彰。
三、评选程序
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经公司思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推荐1人参加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评选。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30日中午11点前,将《推荐审批表》及先进事迹材料纸质版经单位签字盖章后送至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宣传部4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wxcb@nwafu.edu.cn。
联系人:孔亮 联系电话:87082833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