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有关通知精神,为确保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顺利圆满举办,结合目前国内疫情情况和公司工作实际,现将加强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
1.暑假期间,教职工外出或从省外返校须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备,员工外出或返校须向辅导员报备,辅导员应及时将情况向本单位主管员工工作副书记汇报。全体师生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处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暂不返校,如确需返校须提前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报防控办备案。
2.对隔离期满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区市来校返校师生由校医院“点对点”接回,人员所在单位分类落实管理措施。 (1)对隔离期满入境的来校返校人员,严格落实 7 天居家隔离后再进行 7 天健康监测,校医院负责在居家隔离期满做 1 次核酸。(2)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校返校人员,要严格落实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措施(14 天隔离时间从离开中高风险时间计算),开展 2 次核酸检测;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来校返校人员落实居家隔离 14 天措施(起算时间同上),开展 2 次核酸检测;对边境省份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来校返校人员,立即开展 1 次核酸检测,并严格落实 14 天的健康监测(起算时间同上),不聚集、少流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校返校人员,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排查,建议落实 14 天自我健康监测(起算时间同上),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3. 从 7 月 26 日起,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校返校人员,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方能来校返校,不能提供核酸阴性证明的,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 1 次核酸检测,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4.夏季学期员工返校工作,由学工部、研工部牵头,根据公司《关于做好 2021 年暑假期间员工安全及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单位还要提前通知省外返校员工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证明。
二、做好校门和重点场所管理
1.严格校门管理,对进入校园师生检测体温、健康码,查验证件,对外来人员查验证件和健康码、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禁止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2.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浴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实验室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清洁和通风消毒。
3.认真做好食品原材料进货、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重点对冷链食品采购、运输、贮存、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把控。
三、加强疫苗接种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摸排疫苗接种情况,组织在岗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在“健康打卡”系统中填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统计表”,信息化处根据填报情况集中导出数据并分类整理;教职工由人事处牵头、本科生由学工部牵头、研究生由研工部牵头摸清底数,各单位负责督促未接种人员做好后续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做到应接尽接。
四、相关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南京疫情扩散关联多个省市,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公司工作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把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2.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夯实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层层抓落实,确保防控责任具体化,责任到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员全面摸排,特别是要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校返校人员的管理,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3.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瞒报、迟报、漏报或处置不当产生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公司要视情节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集团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25 日